确认!医保局发文95种耗材器械纳入“最严”监管!

时间: 2024-02-07 07:57:41 |   作者: 散光隐形眼镜

  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第一批) 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快速、准确识别,促进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精准化管理,推进医药、医疗、医保的衔接应用和全链条联动,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在本次“方案”实施品种方面,云南省同样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动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所列的9大类69个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为主,并且结合云南省真实的情况,确定了额外的26个医疗器械品种实施UDI,包括所有第三类和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

  自2020年12月底,国家药监局就会同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对第一批唯一标识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随后,上海、陕西等地也纷纷下方了相关文件。

  对此,上海市公布的唯一标识试点品种中,除了9大类69个品种之外,还将《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中其他品种纳入唯一标识试点范围。

  而陕西省的主要品种,也同样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9大类64个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为主。

  但是,在本次云南省“方案”中,除了9大类69个品种,还增加了26个额外的品种,并且还包括所有第三类和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显然,本次被纳入实施范围的医疗器械品种再度扩围。

  根据“方案”,云南省将采取分步实施推进全省UDI工作,并且明确,将在2022年6月30日前,根据前期积累的经验,扩大实施品种,推进更多医疗器械注册人、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唯一标识。

  也就是说,云南省将在一年后继续对其他医疗器械“下手”,更多的医械品种将被赋予唯一身份标识,纳入监管!

  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唯一标识编码创建、赋码、数据上传等准备工作;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建立唯一标识应用工作流程,对信息化系统来进行优化和改造,验证多码并行操作。

  医疗器械注册人依照产品特点和经营使用需求,选择正真适合的载体、管理手段与追溯层级,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在全生命周期管理中。

  完成探索唯一标识在日常监管工作、卫生健康管理和医保结算中的应用模式和方法。及时跟进实施唯一标识工作进展,收集有关问题,指导督促实施单位开展唯一标识工作。

  经营企业形成唯一标识扫码入库、出库并进行记录,实施品种“应扫尽扫”;使用单位形成唯一标识采购、临床使用、结算等追溯记录,探索唯一标识、国家医保局耗材编码与医疗业务等系统的对接。

  召开实施唯一标识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唯一标识的应用模式、经验和第一批唯一标识实施工作情况。

  根据前期积累的经验,扩大实施品种,推进更多医疗器械注册人、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唯一标识。

  此前,医疗器械在流通使用环节或者一物多码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对医疗器械的精准识别,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

  而实施UDI后,医疗器械的“电子身份证”就是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则有望实现“一械一码一身份”,从源头生产、经营流通、到临床使用各环节“一码联通”。

  早在2019年,我国就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制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随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等一系列有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到如今,已有多地开始落实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

  毫无疑问,随着各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不断推进,将直接成为国家对于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以及使用监控的有力抓手。

  在大数据透明化、可视化之下,无论是医疗器械厂商、代理商还是医疗机构,未来将受到的管控势必也会更加严格......

  此前国务院更是直接明确,要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大幅度提高罚款数额,对严重违法单位及责任人采取吊销许可证、实行行业和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器械“身份证”类似于商品的条码,它由两部分构成,前部分是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包装信息等,第二部分主要是公司制作的动态信息,该码能轻松实现全流程的管理,并能关联到医院的电子病历。

  据上海市发布的文件了解,其血管支架分类编码:13-07-02、球囊扩张导管分类编码:03-13-06,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分类编码:12-01-01、植入式心脏起博电极导线、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分类编码:12-01-02、植入式心脏除颤电极导线、人工晶状体分类编码:1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