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运营企业上报2022年度运营质量管理系统自查报告的告诉

时间: 2024-03-07 16:48:03 |   作者: 透明隐形眼镜

  依据《医疗器械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等法令和法规,医疗器械运营企业应当树立质量管理自查准则,依照医疗器械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行自查,并于每年3月31日条件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请本区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运营企业(即获得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运营存案凭据的企业)使用互联网直报2022年度运营质量管理系统自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本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凡未在规则时刻上报年度系统自查报告的,我局将加强监督查看。

  (一)进入直报网址的企业,请先按网站提示注册账号,若提示没办法注册且忘掉账号密码的,填写《重置需求表》()接龙并注明地点辖区、企业全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由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一致重置账号密码后,我局反应至企业。

  (二)填写进程中有任何技术问题可加如下QQ群咨询:778502427、567661703。

  (三)需求咨询医疗器械运营别的的事项的,可加我局监管作业(第二类医疗器械运营企业)、309849395(第三类医疗器械运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