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戴隐形眼镜能“透视”扑克牌 赌博 “出老千”碰触了欺诈罪

时间: 2024-01-28 09:48:50 |   作者: 透明隐形眼镜

  被告人李某、虞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采纳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手法骗得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且系共同犯罪。别离被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6年2、3月份,被告人李某、虞某购得用于赌博作假的隐形眼镜和通明扑克牌,预谋在赌博中运用。2016年4月24日,被告人李某、虞某纠约王某、张某至扬中市某宾馆房间赌博,李某、虞某佩带隐形眼镜,运用克牌与王某、张某采纳“焖鸡”的方式进行赌博,合计骗得王某、张某人民币21000元。4月28日,被告人李某、虞某纠约王某、朱某至扬中市某宾馆302房间赌博,李某、虞某佩带隐形眼镜,运用通明扑克牌与王某、朱某采纳“焖鸡”的方式进行赌博,合计骗得王某、朱某人民币22300元和1张1万元借单。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预交纳了罚金并退出了所得赃物,被告人虞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未交纳罚金,未退清所得赃物。

  据被告人李伟告知:被告人李某与虞某之前打牌输给别人许多钱,便商议着想个办法赢点钱。所以,二人从隐秘途径获取了十几副扑克牌及两副隐形眼镜,运用这些东西开端“出老千”骗得别人金钱。“赌博原本就不对,并且输赢还这么大,别的我运用隐形眼镜跟做过四肢的扑克牌跟虞某一起哄人,愈加不应该,今后我会好好做人,期望能够从轻处置”,被告人李某这样说道。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虞某均起最大的效果,系主犯。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虞某能照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现实,系率直,依法能够从轻处置。被告人李某、虞某退出了部分赃物,可裁夺从轻处置。故根据有关规定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定。

  欺诈罪是指行为人处于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成心,运用虚拟现实、隐秘本持平手法,致使被害人陷于知道过错而处置产业的行为。

  关于被告人李某、虞某违法来得到的的处理:一般欺诈案子中,被告人的违法来得到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本案中的违法来得到的自身就具有赌博违法的性质,该违法来得到的系被害人参加赌博活动的赌资,故依法对被告人的退赃部分即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未退赃部分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李某、虞某为不合法获取别人金钱,运用隐形眼镜等东西“出老千”,从而获取金钱数万元,依法应当以欺诈罪论处。被告人李某、虞某具有率直、退赃等量刑情节,另归纳被告人李某活跃交纳罚金、退出所得赃物,具有悔罪体现,对其二人别离作出如上判定是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