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瞳”属于三类医疗器械 谨慎购买使用

时间: 2024-01-13 08:40:16 |   作者: 彩色隐形眼镜

  说到具有较高风险性第三类医疗器械,有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等,其实爆火的颜值单品“美瞳”,也属于这一行列。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美瞳”不是美妆产品,需要谨慎购买使用。

  在金城镇辖区一家眼镜店,执法人员全面检查经营者资质及销售“美瞳”的产品进货渠道、购销记录等。

  “美瞳”又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因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今年9月起,金坛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金坛区共检查“美瞳”经营企业23家,立案查处3家,罚款8075元。

  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如发现无证经营行为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