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118版)

发布时间:2024-03-31 02:30:14        作者: 贝博app体育ballbet艾弗森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5元(含税)。截至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17,952,50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69,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576,907.74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公告为准。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以创用户最佳体验为目标,面向医药生物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生命科学用户和医院、疾控、血站、基层公卫等医疗卫生用户,已形成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两大板块,提供以智慧实验室、数字医院、智慧公共卫生、智慧用血等为代表的数字场景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技术领先,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变革。通过突破生物医疗低温技术,打破国外垄断,相关研发及产业化水平处于国际领头羊;通过持续研发投入,相继突破多参数高精控制技术、生物物质高速离心分离关键技术、高分子材料表面改性技术、高精准识别定位抓取技术等核心技术,拓展生物培养、离心制备、实验室耗材、院内用药等业务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形成6大技术平台、累计拥有专利1,321项。在此基础上,公司率先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开创性地推出智慧用血、智慧疫苗接种等数字场景综合解决方案,并继续拓展至智慧实验室、院内用药自动化、公卫体检等场景,引领产业数智化变革。

  公司持续强化全球业务布局,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应用于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市场,覆盖上万家医院、医药生物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疾控、血浆站、检验测试的机构等最终用户,包括上海瑞金医院、药明康德、上海复旦大学、中国疾控中心、华兰生物、恒瑞医药、复星医药等众多知名机构。在国际市场,网络布局逐渐完备,截至报告期末经销网络超800家;当地化布局加强,建立以阿联酋、尼日利亚、新加坡和英国等地为中心的用户体验培训中心体系和荷兰、美国等仓储物流中心体系,并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等60余个国际组织保持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流程,实现从客户的真实需求收集、产品定义与设计、采购与生产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出现重大变化。

  在供应商引入环节,供应商提交注册资料后,公司采购部、质量部等部门对注册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供应商即郑重进入供应商库。采购环节,在明确所需原件型号和数量后,根据新品、老品分类采购。老品一般根据采购历史下单采购;新品通过招标形式采购,由公司采购部牵头组织并且开展资料和现场评审,确定合作供应商与备选供应商。在采购执行环节,采购部根据未来六周订单预测情况及未来一周锁单情况,制定零部件需求计划,并将零部件需求计划发送至供应商提前进行物料储备。公司每周评审拟锁定订单满足情况并锁定未来一周生产订单;锁定后由SAP系统向供应商发送入库指示书,供应商按照入库指示书送货并经公司检验后入库保存。

  公司的自产产品生产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并进行适当备货。市场部门依据在手订单、历史数据以及销售目标的分析,预测未来六周的订单,生产部门制定未来六周的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订单情况确定未来一周的生产安排。公司主生产厂区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四条产品生产线,分别为恒温产品生产线、超低温产品生产线、异形产品生产线以及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等新产品生产线;公司子公司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成都)从事液氮罐产品的生产;康盛生物从事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生产;海尔生物医疗科技(苏州)从事智慧药房、智慧静配中心等相关解决方案产品的生产;海尔血技(重庆)从事血液采输第三类医疗器械和药品注射剂类产品的生产,有两处GMP生产车间,并有无菌医疗器械、有源设备和大容量注射剂等生产线。公司制定了《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生产管理制度,并向相关子公司派出了专业管理人员,对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各样的因素来管理,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的销售模式最重要的包含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并以经销模式为主。经销管理上,公司考虑境内经销商所在区域、销售能力等,与选定的经销商签订《合作经销协议》,并按照用户矩阵建立经销商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沟通和服务海外经销商,进行海外市场的拓展。直销管理上,公司直接服务于国内疾控中心等公共机构、生物医药公司以及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等用户。

  公司聚焦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两大领域,为高校科研、医药生物企业等生命科学用户和医院、疾控、血站、基层公卫等医疗卫生机构用户更好的提供数字化场景解决方案。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第35大类“专业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施及器械制造”项下的“其他医疗设施及器械制造”。

  报告期内,虽然在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影响下行业需求出现短期波动,但生命科学发展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与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始终占了重要地位,叠加全社会生产力提质和用户设备更迭需求的刺激下,行业长期向好趋势不变,主要驱动力体现在下游用户场景的扩容和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升级。

  “科技强国”“健康中国”等战略的深入推进带动了生命科学和医疗卫生用户对生物实验、药物研发、规模生产、医疗服务等场景综合解决方案的需求,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根据GrandViewResearch公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生命科学工具(LifeScienceTools,含仪器、耗材和服务)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615.7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3,306.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8%,其中亚太地区是增速最快的地区。而政府对技术创新政策支持以及新兴生物学技术的兴起将成为推动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科研用户端,基础研究备受重视,研发经费稳步增长,科研人员持续不断的增加:当前推动新质生产力成为实现高水平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而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将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石。第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中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是建设世界科学技术强国的必由之路。国家对基础研究的重视,大多数表现在对研发经费的持续投入。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3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支出2,212亿元,占研发经费比重为6.65%,较《“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应提高到8%以上”的目标还有提升空间。2023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预算数为862.87亿元,较去年执行数增长6.2%。为推动基础研究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我国科研人员数量持续不断的增加。根据科技部数据,我国科研人员的数量从2012年的325万人年提升到2022年600多万人年。

  在工业用户端,各地生物医药产业政策陆续出台,新兴生物医药技术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研发管线显著增加:在《“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大力推动化学药、生物药等创新产品研制,打造医药产业创新高地”等目标推动下,安徽、上海、浙江、广东、云南、贵州、福建等省市制定了3-5年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根据各地的发展现状对医药产业的营业收入设定了从0.15-1万亿不等的营业收入目标和千亿以上的产值目标,多数省份把推动创新药研发、细胞治疗等新兴生物技术发展放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位置。

  在医药创新趋势的推动下,以细胞治疗、基因治疗、ADC(抗体药物偶联物)为代表的新兴生物医药技术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根据中信证券披露数据,在国内已有138个细胞治疗的临床申报。除新兴生物技术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外,全球研发管线数量也在持续不断的增加。根据InformaPharmaIntelligence发布的《PharmaR&DAnnualReview2023》公开数据,2023年全球研发管线数量(包括临床前和临床阶段)将达到21,292个,近10年复合增速7.29%。随着用户创新实力和研发水平的不断的提高,越来越多创新药产品和生物技术“出海”将成为趋势,将逐步提升用户的创新实力,形成良性循环。

  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财政支持,全方位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数据,“十四五”期间全国医疗新基建总投资规模为10,026亿元。其中,“公立医院高水平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建设”为重点建设领域。

  在公立医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十四五”医疗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数据,截至2023年7月29日,在医疗资源薄弱的地区已批复了五批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面,《“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白准确地提出2025年全国至少有1000家县级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目前已有1,233家县医院入选。《关于全方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下同)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建设方面,《关于加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了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此外,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江苏、宁夏、重庆、四川、福建、陕西等省市均对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划。与此同时,国家对医疗设施水平又提出新要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

  为完成上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国家持续增加对医疗卫生机构新基建建设的资产金额的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强调要逐步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加强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根据财政部数据,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财政支出22,393亿元,并提出2024年仍将弥补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民生短板作为支出重点。2023年中央本级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226.97亿元,较去年执行数增长2.9%。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预算中涉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部分共计182.54亿元,同比增长6.54%。

  随着生命科学的快速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逐渐完善,相关领域标准制度日趋规范,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偏好向自动化等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场景综合解决方案转型,叠加国家对国产品牌竞争力的格外的重视,拓宽了行业发展的新通道。

  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活动中,全流程可追溯成为趋势:为有效控制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发展的潜在风险,提高运作效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及行业规范,对相关场景的设备配备及使用进行规范,促进了行业向数字化方向发展:

  在生命科学领域,智慧实验室需求广阔:当前生命科学行业对新药研发、检验测试等需求持续增长,带动生命科学研发和生产模式向自动化、高通量、智能化升级,智慧实验室等相关数字化方案应运而生。智慧实验室作为生命科学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目前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根据沙利文公开数据,我国实验室智慧化渗透率不足20%。根据PrecedenceResearch公开数据,2022年全球实验室设备市场规模估计为141.8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将达到396.4亿美元左右。随着新兴技术逐渐成熟,生命科学领域将兴起实验室智慧化的变革,行业也将迎来增长的新空间。

  在医疗创新领域,新基建趋势不减:在“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水平发展的目标推动下,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层次地融合,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向智能化升级成为趋势。《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强调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中提到要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学中心的科研平台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全方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高诊疗质量,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无论是医疗机构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还是多层次医疗卫生体系的互联互通,不能离开数字化产品方案的支撑。以自动化药房为例,根据Verifiedmarketresearch公开数据,自动化药房市场空间将从2021年的56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98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4%。未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创新融合将形成一片数字医疗新基建的蓝海,公司也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面向世界科学技术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鼓励医疗器械公司自主创新,提高我们国家医疗设备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促进医疗器械国产化的政策不断推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到2025年,开发20-30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药、关键试剂耗材和高端医疗器械,不断提高国产化自主供给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出在功能、质量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国产仪器,且对于首次投放市场的国产仪器,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医疗器械国产化。

  根据艾瑞咨询数据,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总量将到达17,168亿。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发展规律的双重作用下,医药生物产业自主创新实现成为行业的大势所趋。

  打破国外垄断,持续技术引领。公司立足于科技创新,突破生物医疗低温技术,打破国外垄断,实现国产替代。此后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战略,相继建立起智能化、精密制造及材料、自动化、数字化、生物技术等六大技术平台,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生命科学与智慧医疗数字化管理系统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形成面向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两大领域的中长期技术体系。目前公司累计拥有1,321项专利、296项软件著作权,牵头或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40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工业大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制冷学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35项,有32项技术成果通过国际领先水平鉴定。

  稳居行业龙头,加速全面布局。除持续巩固在生物医疗低温领域的龙头优势外,公司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加速拓展,继行业首创智慧用血、智慧疫苗接种方案后,目前已经形成以智慧实验室、数字医院、智慧公共卫生、智慧用血等为代表的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业务布局,为科研、临床医疗、疾病防控等多样化应用场景提供涵盖多类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场景综合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拥有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28项800余个型号,有21项36个型号产品入选优秀国产医疗设施,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共200余个型号获得欧盟CE认证,60余个型号获得美国FDA认证,130余个型号获得美国UL认证,用户覆盖全球150余个国家和地区。凭借公司的先发优势以及品牌影响力,未来有望进一步在国内国际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

  创新数智方案,融入国家战略。公司以行业领先的数智化方案融入“数字中国”“健康中国”等战略。在生命科学实验室领域,公司打造HaiLab智慧实验室平台,推进实验室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物联化、共享化升级,提高科研活动安全性和效率。在健康城市建设领域,公司打造数智化城市公卫治理平台,聚焦基层公卫、城市用血、院内用药、老年人健康管理、妇幼保健等领域。智慧血液城市网实现血液从采血、制备、存储、发血、配送到临床用血的全流程追溯和冷链监管;城市公共卫生服务生态平台构建起从厂家运输到疾控冷库,到接种门诊、预约接种,再到异常反应监测等全链条的数字疫苗全景生态;院内用药全场景方案实现从配药、发药到补药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以城市数据集成平台支撑建设辅助决策中心,推动城市治理由数字化向智慧化升级,当前已在北京、深圳、青岛、苏州、呼和浩特、宜昌等城市落地。

  生物经济包括生物资源、生物技术等4个方面,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物经济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大力促进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发展。《“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生物经济以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进步为动力,加强新药创制、合成生物学、生物育种、前沿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了生物技术、生物医药等生物经济关键领域的重要性。作为继信息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生物经济的不断发展,将会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行业空间将迎来新的增量。

  实验室作为生命科学服务市场中重要的“基础设施”,处在快速发展时期。随着生物科技的进步,市场对药物研发、生物实验和检测相关的需求猛增,对实验室生产力提出更高要求,根据沙利文公开数据,我国实验室智慧化渗透率不足20%,为紧跟生命科学行业创新步伐,实验室生产力升级刻不容缓。实验室向数字化、自动化、无人化的升级,将会打开生命科学领域的增量需求,行业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和健康中国等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对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更准确更高效的诊疗体验需求,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自动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减少操作失误,降低医疗成本,提升就医体验。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趋势下,医疗卫生体系实现高效运作就离不开“硬件+软件”以及自动化技术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融合将形成一片蓝海,公司的产品方案也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已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在深低温领域,用户对产品节能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探索更高效、更低碳、更节能的新型制冷技术成为必然趋势。未来行业技术也将加速升级,向着更环保、更高效的趋势发展。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由单一产品需求向数字场景综合方案体验需求过渡升级。在此背景下,行业头部企业凭借在终端用户中建立的口碑与产品布局基础,围绕客户的真实需求,整合产业生态攸关方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及服务的态势愈发明显。从行业生命周期来看,目前市场参与者大多仍处在成长期发展阶段,尚无可以链接产业链上下游各攸关方的平台型企业出现。从这一点看,创新行业模式,深化生态融合,满足用户需求持续迭代升级,成为行业长期发展的关键。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1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兰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保本型)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的品质确定相关费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承接目标的达成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一直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并在公司各业务环节和流程上实施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现状。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等事项。各次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线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责任保险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并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2024年与关联方拟进行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907.14万元。其中采购类(包括原材料、商品、能源、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7,227.14万元;销售类(主要为销售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4,680.00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周云杰、龚雯雯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4年3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江兰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4年3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海尔生物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7,136.02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9,068.43万元。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海尔集团公司通过控制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64%的股份,通过控制的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93%的股份,同时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海尔集团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公司全部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海尔集团公司行使。综上,海尔集团公司通过间接控股和委托表决合计控制公司42.66%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海尔集团经营情况持续、稳定,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海尔生物从海尔集团采购原材料、商品、能源、服务等,海尔集团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海尔生物向海尔集团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海尔生物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海尔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元器件、原材料、OEM、运输类、能源类以及商旅、办公、物业、餐饮等。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必要性方面,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司内部管理和结算效率,保障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经营风险。

  公允性方面,公司与海尔集团等关联人的交易中,原材料和定制化元器件等商品的采购方面,公司及子公司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或者参考市场可比价格定价,并定期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与供应商议价,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商旅、办公、物业、运输、餐饮等服务类采购方面,相关采购价格均为集团内统一定价或市场化定价,相关价格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基于上述,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公允性,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公司采购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7,227.14万元;销售类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4,680.00万元。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同类交易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来源: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和/或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4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795.2508万股的1.076%。其中,首次授予29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31,795.2508万股的0.91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38%;预留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31,795.2508万股的0.15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4.62%。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持续创造用户最佳体验,助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公开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授予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和/或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4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795.2508万股的1.076%。其中,首次授予29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31,795.2508万股的0.91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38%;预留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31,795.2508万股的0.15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4.62%。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其中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25万股。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92.00万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49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795.2508万股的1.55%。(下转D118版)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